比格串拉布拉多?
这条比格串拉布拉多?,怎么看都有点眼熟,但又有点怪怪的不是?这就是有血统证明书的比利时马拉狮子狗。
在早期,有贵族为了斗犬而培育出斗犬场上的王者——博福特斯猎狮犬。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培育者将法国斗犬和荷兰狮犬交配,培育出身体更高大、肌肉更发达、更有战斗力的斗狗。19世纪时,英国人拿这些狗当猎狮的犬只使用,后来贵族们的娱乐活动改为猎兔,这条狗的用武之地就变成了围捕兔狐。再到近代,培育者们又将德国牧羊犬和荷兰狮犬交配,产生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比利时玛里斯雄狮。
1850年,前德国皇家军犬威勒曼博士开始有意识地将很多中大型犬的优点结合,如高大强壮的牧羊犬、行动敏捷的猎犬和嗅觉出众的狼犬等,创造出更加完美的军犬。从此,威勒曼犬在军中崭露头角,名声大振。但到了20世纪时,威勒曼犬慢慢从军中退隐,成了全职的看家狗。2009年,威勒曼犬正式列为德国国家级保护品种。
1950年左右,比利时人根据荷兰威勒曼犬的特点,进一步改良出更适应日常家庭生活的比利时玛里斯玛尔济斯。而玛里斯狮子狗被比利时人赋予优雅的象征,它不仅是比利时人很喜爱的家庭宠物,更是比利时国家的珍贵文化遗产。
从上述可见,除了德国,比利时、法国、荷兰等国都有培育出类似斗犬的犬种,可见“斗狗”在彼时是一种流行的娱乐。而近代中国的有组织和有组织的斗狗活动在1990年代渐渐形成风气,2000年以后尤其盛行,北京和上海等地的一些人甚至以此为业。这与近代中国战乱不休和国民情绪低落不无关系。
“斗狗”在今日中国的非法性更因为这种残忍的娱乐已经严重触犯人类善良意志而得到普遍的认同,1994年公安部就曾发出通知,要求禁止“斗狗”,保护平民和残废人的身心健康,2009年8月3日农业部也发了通知,在通知中也指出:“近年国内以商业营利为目的的残酷竞技赛事--暴力斗狗活动发展迅速,影响十分恶劣。”2009年12月26日中国人大网发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严禁虐待动物制定虐待动物罪》的建议征求意见公告,意见征求期六个月。
可见,斗狗这种残忍的娱乐行为正为很多人所不容,而在人为的情况下使狗产生斗竞之心进行斗狗的活动亦属于虐待动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养狗人对自己的狗具有控制权,所以无论是“赛狗”或“斗狗”,其主人对爱犬具有支配权,因而应负完全责任。为制止和惩罚“斗狗”这种不良风气,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为了维护社会的善良风俗,对“斗狗”人必须给予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