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16办狗证怎么办理?
为规范犬类管理,防止狂犬病等疫情发生,保障人身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生活无主犬、流浪犬捕捉暂行管理办法》、《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16号发布《武汉市限制养犬规定》,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一、限养区内养犬应当按每只犬缴纳管理服务费,其中:养军警用犬、教学、科研用犬、公共安全目的用犬的,犬类每只每年200元;养国家有规定和经市公安机关批准从事犬类养殖、销售、免疫防疫服务的单位饲养的种犬、幼犬和所成交的犬的,犬类每只每年500元;养非经营活动用犬的,小型观赏犬每只每年100元,其他犬类每只每年300元。
二、管理服务费由区犬类管理办公室收取,犬类免疫防疫费由农牧行政管理部门收取。
三、管理服务费和免疫防疫费纳入预算管理,专项用于犬类管理、免疫防疫和票据印制。
四、养犬人应当到所在区犬类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取得犬类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
五、犬类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每年检验一次。
六、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和住址或者所在单位证明;
(二)有本市公安机关有效登记编码的证明;
(三)犬类免疫证明;
(四)犬类的合影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