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猪是保护动物吗?
“泥猪”不是法定保护的野生动物,但是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中禁止贸易的物种。 该公约为国际上广泛认同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制度,于1973年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公约》附件二。我国于1980年加入该协定,目前是该协定的缔约方之一。 CITES所附名单中,哺乳纲中的猪属均为保护动物,其中野猪(Sus scrofa)在中国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I级);豚鼠(Cricetulus)和江鼠(Nesokia indica)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均属于国家“三有”(有益、有趣、有用)保护动物;而花猪(Babirusa)则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中,被禁止贸易的动物。